湘医保招采函〔2025〕111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31号)工作安排,我省2025年11月药品常态化挂网申报价格信息公示期间的申投诉已处理完毕,现就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申投诉处理意见查询。2025年11月常态化挂网药品价格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意见已导入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请相关企业进入申投诉模块查询。
二、限价重新确认。需要重新确认限价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于12月11日17时前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确认价格,未及时确认价格产品逾期不再受理。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