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四川】川药招〔2023〕212号 关于填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3年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3-08-24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报送工作,根据联采办近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医疗机构报送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要求,现对报量相关工作做出以下提示:

一、填报单位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内容及方式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预采购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请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行填报。各级医保部门的管理用户账号、医疗机构账号沿用第八批国家集采的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或操作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实如期填报真实数据,确保本地区报量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报量。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负责,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各级医保部门需将医疗机构报量与2022年历史采购量进行比对,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重点关注。针对2021年和2022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报量品种清单已标识),考虑到这类药品的使用量呈上升趋势,要求报量力争达到历史采购量的100%。为配合卫生部门控制药品滥用,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品种不设医疗机构报量下限。

(三)明确报量情况纳入结余留用考核。各级医保部门需向医疗机构明确,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会有一部分将作为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结余留用资金的计算基数与报量直接相关:报量多,结余留用资金就多;报量少,结余留用资金就越少,不报量的品种无结余留用奖励。

(四)做好与基本药物政策衔接。报量品种清单已标识基本药物品规,各级医保部门需向医疗机构明确,如果基本药物规格未中选或供应企业无基本药物规格,则基本药物规格的报量不折算至约定采购量,且该规格使用量不纳入考核,提示医疗机构切实根据临床需求报量。

(五)明确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的不同剂型合并采购。报量品种清单已按医保合并剂型对相关剂型进行归类,提示医疗机构相关剂型的报量将合并计算,落地实施时各级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做好价格管理和使用监测。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报量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1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3日。

联系电话: 028-8515191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4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