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2号)要求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现将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详见附件)直接挂网,请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
平台在当期采购周期内正在执行采购药品中属于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药品的,将于协议期起始时间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直接挂网采购。
请相关生产企业及时登录平台,选择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
咨询电话:020-28866465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