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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2025年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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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拟对2025年药品采购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2025年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

2、采购内容:2025年医院所需药品(1批),具体明细和遴选数量详见遴选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提供的药品为非本企业生产的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4、西药、中成药、蒙成药供应商须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6、评审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获取遴选文件。

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cxzb3part@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四、遴选文件售价

本次遴选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岳老师  

联系方式:0471-4675103  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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