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供应商):
我中心已将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未办理退款的投标保证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进行提存。请各投标人(供应商)于2028年5月11日之前携带有关资料到宁夏银川市国信公证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缴国库。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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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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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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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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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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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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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俊康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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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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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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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第
五人民医院设备仪器采购
项目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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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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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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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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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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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立医院药品补充直接挂网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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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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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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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立医院药品补充直接挂网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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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或交款凭证。
2.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交款凭证。
宁夏银川市国信公证处联系电话:0951-41125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