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5-12-1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为切实做好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及国家、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实际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配送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配送企业

三、配送服务期限

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遴选配送企业数量

遴选药品配送企业3家

五、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相关规定;

(三)配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具有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五)提供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

承诺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无论品种和数量多少配送企业都必须按时配送,不能影响医院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正常与紧急配送原则上均要做到票据随货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4.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的退换货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六、需递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二)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执行“两票制”承诺书;

(六)配送西药、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企业需出具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七)招采系统中可配送药品品规的总数量、集采及国谈品种数量的证明材料;

(八)仓储条件、仓库面积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或产权证书或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药品冷藏库不可另行租赁;

(九)普通运输车辆及冷链车配备情况;

(十)企业员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配备情况;

(十一)药物运输和存储环境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二)企业信息化水平与企业管理规范。包含但不限于药品追溯系统及药物警戒管理;

(十三)药品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一般及特殊急救药品的配送时效、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质量问题药品、滞销药品及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方案等;

(十四)企业应急保障能力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药品配送全过程的应急预案。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东临新区发布”公众号上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由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药剂科进行遴选资格审查;

(三)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提交至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药品供应企业遴选工作小组,进行遴选;

(四)结果公示:将拟中选企业名单在“东临新区发布”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医院反映,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中选资格;

(五)合同签订:公示期内若无异议,确定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递交资料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二)报名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孙女士;联系方式:18770166086;

(四)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密封好递交到东临新区人民医院药剂科;

(五)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监督电话:0794-8789885。

九、其他事项

(一)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二)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三)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8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