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号)、《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关于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两票制”票据维护及查询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等要求,前期我中心对未完成ERP系统对接的药品配送企业暂停了在我省药品交易平台网上配送资格。
现部分药品配送企业已完成ERP系统对接工作,申请恢复网上药品配送资格。经研究,并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恢复杭州凯弘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配送企业在我省的网上药品配送资格(具体详见附件)。恢复网上药品配送资格后,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及“两票制”相关要求,做好药品的配送工作。
附件:
恢复网上配送资格的药品配送企业.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