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7】3号文件要求,经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按照药品备案采购相关要求,对申报药品和生产企业的资质材料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3月19-----25日
二、申(投)诉电话:0471-4608231
三、公示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公示要求
1、如有情况反应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备案采购药品公示表
特此公示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备案采购药品公示表
| 序号 | 通用名 | YPID | 剂型 | 规格 | 包装 | 月采购量 | 拟成交价格 | 生产企业 | 医疗机构 名称 | 备案 类型 |
| 1 | 注射用硼替佐米 | 国药准字 H20173307 | 注 射 剂 | 3.5mg | 1瓶/瓶 | | 4280元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 第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