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区内医疗机构联盟议价第一批药品议价相关未申报药品撤网公示等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对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未申报的,取消该企业该品种挂网资格;未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企业未申报的,在采购周期内不接受其参加宁夏药品集中采购或申请阳光挂网。现予以公示,药品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i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自治区医疗机构联盟议价采购(第一批)未申报药品"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社会事业资源交易处:0951-6891038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CA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附件:拟撤网药品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8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