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人社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医保药品管理实际,本市自2017年12月12日零时起,启动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接工作,相关文件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查看《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对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321号)。
截至2017年12月25日,发现有部分医保药品属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接范围,应参加本次对接工作,但企业尚未填报相关信息(名单见附件)。上述药品企业应在2017年12月28日17时前,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完成对接工作。
特此提示。
应参加对接工作的药品明细表(截至2017年12月25日)
附件:应参加对接工作的医保药品明细
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工作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