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辽食药监安发〔2016〕112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收回了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编号:CN20110034)。(详情见附件1)。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相关产品。同时,停止相关产品的网上交易资格(具体产品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通知辽食药监安发〔2016〕112号
2、 具体产品详情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