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第八批企业申请价格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企业主动申请降价的7个药品(见附件)予以公布,调整价格自2023年5月13日起执行。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回原挂网价,价格为“*”的为保密价格,具体调整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