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招标采购部分)已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执行,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时间要求
1、投标药品通过网上审核时间:截至2015年12月9日12:00未通过审核的药品不能参加本次集中采购项目。
2、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填报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0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2:00。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全部实行网上填报。
3、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预审结果将于2015年12月18日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4、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资格预审结果申请复核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00至2015年12月22日12:00。
5、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00至2015年12月24日12:00。
6、经济技术标书评审时间:2015年12月27日。
7、商务标网上报价时间:2015年12月28日12:00至2015年12月29日12:00,投标人须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在采购平台进行报价。
8、商务标网上报价解密时间:2015年12月29日14:00至16:00,投标人须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在采购平台对入围药品进行网上报价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9、商务标解密结果将于2015年12月29日16:00在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10、所有时间以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服务器时间)为准。
二、采购平台投标系统仅支持WIN7及以上系统,IE11浏览器,请勿使用其他系统和浏览器。
三、投标企业须应认真阅读《应答操作手册》(参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对应答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
四、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将及时组织专家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材料进行审核。
五、只有通过审核的采购目录内的药品才能参加本项目。药品是否通过审核的查看方式为: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登录采购平台,在基础信息系统内,进入“药品信息—所有药品查看”,“药品状态”显示为“正常不可变更”,且“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为通过审核,否则为未通过审核。投标企业应密切关注审核状态,及时依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以便药品顺利通过初审、复审,继续开展后续应答工作。
六、通过审核的药品原则上不能变更,但因资料更新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企业需将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022-24538151),待审核通过后,将药品恢复为可变更状态,并清除该药品报名应答填写信息。待企业更新信息并通过审核后,再重新进行应答信息填报。
七、如因UKEY(数字证书版)PIN码保管不善等需要解锁,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如下材料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现场办理。
1、《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办理业务需勾选解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八、UKEY(数字证书版)丢失的,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如下材料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现场补办。
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是IC卡的企业,需提供IC卡原件一份,IC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的扫描版打印件一份,打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是U盘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办理业务需勾选挂失和补办))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应答操作手册.doc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