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第二支队药品采购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第二支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药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药品采购入围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UPCG-1711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入围家数:2家
4.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为经销商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武警内蒙古总队黑名单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30至4:0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资格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
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第二支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生盖营村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471-4615544-233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李鹏玲 高建树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第二支队药品采购入围项目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