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和《关于2024年药品联动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5号)要求,大部分企业已按要求将挂网药品价格调整至监测价或以下,但仍有部分药品(详见附件1)未按要求下调挂网价格。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4年3月18日前,登录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我的工作台】中,找到药品所在项目,点击【进入】按钮,进入【直接挂网管理】-【挂网结果查询页面,通过切换TAB页签,找到对应药品,填报外省最低有效挂网(交易)价格且不得高于系统给出的限价进行价格确认。如对附件1中药品限价(系统内查看)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申投诉模块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价格自查表以单个PDF文档格式提交进行申诉,仅对外省最新省级平台低价(挂网价格或交易价格)未满30天或3年内(截止2024年3月4日)在外省无交易等情况。
对未按价格联动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和申诉不成立的相关产品,将停止交易并开展信用评价。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