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7年新乡市药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17年新乡市药政工作要点
我市药政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着力在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服务、合理用药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统筹兼顾,全面推动药政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持续推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突出医疗机构采购主体地位,推动完成用量大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通过成立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城市公立医院自主组成药品采购联合体等形式,持续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落实回款周期。强化药品采购政策培训,做好采购工作经验交流。
二、扎实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坚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公开交易,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全面实现十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探索成立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督查和通报制度。
三、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急抢救药品、儿童用药、短缺药品的扶助政策。配合省卫计委完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平台功能,对短缺药品开展实时监测和信息预警。加强药品网上采购配送的监管,保障药品及时配送。强化医药购销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不良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落实谈判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的采购和配备使用,做好监测评估。配合省卫计委加强儿童用药现状评估调查,完善儿童用药政策。
四、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做好基层与城市公立医院用药衔接,突出考核评估,持续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30%,城市二级综合医院要达到45%,县级综合医院不低于50%,专科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突出基本药物主体地位。
五、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以处方点评为工作抓手,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技能竞赛,配合国家、省适时启动合理用药示范医院评选工作。持续对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为成立全省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充实保障儿童用药政策提供相关依据。
六、继续建设标准化药房。深入落实《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药事管理制度,促使工作规范化。各县(市、区)在去年建设标准化药房试点的基础上,再建设2个标准化药房。
七、不断提高监管服务能力。配合省卫计委完善省医药采购平台功能,巩固扩大我省平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平台互联互通成果,完善药品采购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试剂)采购使用情况。推进药品全程可追溯信息化系统建设。结合“两票制”的有关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管理,合理选择配送企业数量,提高药品配送率。分类制定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关注、从严管控。
八、配合国家、省开展药物政策研究。配合国家、省推进以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为重点的药物政策体系研究,探索研究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激励机制政策。探索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配合国家、省做好综合评价项目工程、评价基地及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试点工作。配合省卫计委完成全省合理用药现状调查研究,并根据结果完善相关政策。
九、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药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夯实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按照省卫计委制定的药学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落实培训,探索“互联网 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的帮扶支持,进一步提升药学人员服务临床能力。
十、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做好药政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加强全市药政工作经验交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