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现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遴选采购项目公告,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遴选活动。报名条件如下:
1、供应商应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 指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
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完善的化验室设备及物流配送体系,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和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并提供保障质量及供应的承诺书。
6、需有近三年来二家以上(含二家)湖南省省级三甲中医院及二家以上(含二家)市县级三甲中医院的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经验,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国标品种需提供产品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跨省备案号的证明文件,省标品种需提供产品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号的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8、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质量不符合规定记录名单的。
9、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相关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等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24年 02月06日17时前到我院招投标中心报名(杏源大酒店11 楼 1119房)
联系电话:0731-85600795 张老师 郑老师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