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社门诊部中药饮片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华社门诊部中药饮片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41STC503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3076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王建莉、张静、封勋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13、6268821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新华社门诊部中药饮片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2018年度预算预估量为480万元;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中药饮片药品种类和服务数量为准。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提供中药饮片、饮片代煎、饮片调配和饮片发放及开诊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采购数量:不适用。
实施周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确定供应商后,将签署第一年服务合同,如果次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合同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在北京市区域内中药饮片批发资格,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并承诺能自行生产本项目第三章技术需求书《中药饮片需求清单》中全部产品;5)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承诺所报全部中药饮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并承诺一旦中标交货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质证书;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5:08 至 2018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或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加人民币100元。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或anle@sinosteel.com邮箱);②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邮购时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银 行 行 号:3051 0000 1750
账 号:9576 0328 0000 006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