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与服务企业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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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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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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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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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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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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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与服务企业遴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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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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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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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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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结合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遴选2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负责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工作。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配送范围为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临床所需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直辖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生产和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配方颗粒。
2.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重庆市药监局制定或认可的标准,并提供重庆市药监局通过业务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备案的产品信息。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企业在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情况。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次采购在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官网发布本项目比选文件公告。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30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凤凰湖院区采购科办公室(院史陈列馆对面)
(四)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0日11:00
(五)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30日15:00
(六)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凤凰湖新院门诊大楼1楼招标室。
五、比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开标前直接向医院转账缴纳。
户 名: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开户银行:重庆农商行永川支行大南门分理处
账 号:1801040120010000915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1时00分。付款凭证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及投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缴纳有效的标准
1.提供有效的银行回单。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其缴纳情况以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打印出来的到账信息单送评标小组核对。
特别提醒:①投标供应商应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如因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系统瘫痪、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或其缴纳情况在保证金缴退系统中无法正常显示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账户。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纳保证金账户;
2.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账户。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被证实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等不实资料者。
(3)在投标过程中有串通等弄虚作假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整体下浮比例偏离市场行情较大。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电话联系及沟通,并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无论供应商知晓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联系人方式:易先生023-49800959,13667645383、谭先生49575919,13594664968
电 话:、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迎宾大道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