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卫计委《2017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前期公布的海南省2017年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及各医疗机构申报的目录的汇总整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目录公示如下:
一、目录。
1、平台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目录(含医疗机构增补目录)。
2、平台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下目录。
3、低价药清单中不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药品。(原已经挂网的低价药品种,价格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继续挂网,不参与此次集中采购。)
二、此次目录公示期为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材料到我中心药品采购科(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二楼)。
特此通知。
附件:1、平台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目录(含医疗机构增补目录)
2、平台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下目录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