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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剂原辅料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江苏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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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试剂耗材一批,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制剂原辅料采购            编号:WXJKXJ2026009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其中氧化锌、醋酸地塞米松、苯甲酸、水杨酸、冰醋酸属于原料药,应符合国药标准,取得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并提供最新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白凡士林、羊毛脂、氮酮、甘油、羟苯乙酯、十六醇、聚山梨酯80、轻质液体石蜡、硬脂酸属于辅料药,应符合药用标准,取得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或省药用标准批准文号,并提供最新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冰醋酸属于危化品,应提供符合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平平加A-20、 EDTA-2NA符合化工标准,请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经营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所供标的物。

  2.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清单中制剂原辅料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的使用有效期,其中醋酸地塞米松需要有三年以上的使用有效期。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综合报价。

  4. 供应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条款均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标的物清单中任何原辅料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供应商必须提供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供货同时提供该产品同批号的生产厂家检测报告。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若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对标的物进行更换或退货,同时有权提出索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按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到货,中标单位需负责包括全部产品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现场并卸车)、保险费、检验测试费等一切费用。除非项目需求有变动,否则采购单位不再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9.供货日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4万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冰醋酸属于危化品,应提供符合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地税登记的法人单位,有能力独立完成招标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须是具有相关资质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四、成交方式:

  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按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和供应商。若存在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确定响应时间最早的供应商成交。

  谈判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相关内容,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谈判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由谈判小组决定时长)。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谈判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谈判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谈判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3)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

  (1)供应商报价文件组成:

  ①报价清单一览表和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②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

  ③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

  ④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⑤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及方式:

   ①供应商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6日16:30;

   ②报价文件应在规定时限内,投递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内;

   ③报价文件接收邮箱:3951643638@qq.com;

   ④报名邮件以“公司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编号”形式命名主题,并在邮箱正文处留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审核;

   ⑤本中心将在报价文件截止后组织评审,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即时公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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