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现就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1月9日24时
二、申报范围
经初步审核,522个申报人可申报评审材料(详见附表)。
三、申报方法
(一)企业评审材料申报操作步骤:“企业信息申报”-> “评审材料申报”;
(二)产品评审材料申报操作步骤:“药品信息申报”->“药品查看”->“评审材料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节第(四)款相关进行申报,上传的评审材料必须完整、清晰,审核阶段只有一次完善补充的机会,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二)技术标评审材料
企业技术标评审材料中“2016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必填项,未申报纳税报表的,销售金额按5千万元以下计分。
产品技术标评审材料中“质量可靠性”为必选项,未申报的按“无”计分。若存在“质量可靠性”问题的,按虚假申报处理。其他项目申报人可据实自行选择申报;未申报评审材料的,按相应项目基础分计分。
(三)质量分组评审材料
申报人自行勾选质量评审组,在对应的评审组内选择分组要素。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还需选择具体获奖项目,同时填报获奖技术名称信息;利用同一获奖技术的品规不超过3个。
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未提交质量分组评审材料和无效申报的,按第三评审组分组。
五、特别提示:同一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申报多个包装数量的只需填报一个包装数量的评审材料,由中心按审核结果同步其他包装数量的评审信息。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