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1.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900,000.00元,2.财政监督电话:阿坝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01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医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医药研究所)
地址:马尔康市美谷街177号
联系方式:0837-2821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联系方式:028-8323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323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