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6号)要求,落实《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中选药品平台采购的具体措施》,为保障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我省尽快落地实施,现就山东中选供应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山东中选供应清单产品未在平台挂网的或其多包装产品未在平台挂网的。
二、申报方式:参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23日《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003/003002/003002001/20200923/ed949ca9-fb1b-43b3-b329-25c698ac19fb.html)要求申报。
三、申报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3日17:00。
四、申报要求:
1.多包装产品作为独立产品申报,产品价格以中选供应产品价格为基数按差比价规则计算确定。
2.完善已挂网产品的基础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剂型、规格、包装、包材等),确保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文件(如注册批件、补充批件等)一致。
3.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东中选供应品种清单产品的已挂网产品(含多包装产品),企业可自行确定继续挂网或撤销挂网,重复产品须申请撤网。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