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等文件,自6月1日起,部分医药企业因未按要求提交守信承诺,注销了省药械采购平台账号,并暂停相关企业与产品在线交易。
经企业申请,补充提交情况说明和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中心审核后,现对完成守信承诺的企业,重新恢复平台账号及相关企业与产品在线交易,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恢复平台账号企业名单.pdf
2.恢复在线交易产品目录(药品).pdf
3.恢复在线交易产品目录(医用耗材).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