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办《关于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5】2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旗县级以上(不含旗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工作,经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开始旗县级以上(不含旗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卫生计生大楼616室(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
二、报名要求
(一)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名时携带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以下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名时携带一份纸质附件一(乌兰察布市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交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备案,附件二(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晓蕊
联系电话:0474—8303191
电子邮箱:524382183@qq.com
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30
乌兰察布市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申报表.doc
乌兰察布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