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8月17日起,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由郑州市熊耳河路79号(省市场监管局)搬入郑州市花园路127号(省药品监管局大门北侧)办公。
二、自2020年8月17日起,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不再提供食品生产许可事项,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事项的受理和送达服务;上述事项的申报业务在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郑州市熊耳河路79号)办理,联系电话:0371-65566922。
三、鉴于搬迁需要,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8月14日(星期五)下午暂停对外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四、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新址咨询服务电话:
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相关事项 0371-65567021
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相关事项 0371-65567022
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0371-65567025
药品注册受理事项 0371-65567026
立即办事项 0371-65567027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进口非特化妆品备 0371-65567028
送达服务 0371-65567029
特此公告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