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项目名称:抗结核药品-二联(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 1,440,000个、 预算金额 864,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64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二联(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76)于2024年5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挂网采购,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4日11时00分00秒),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废标。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对国内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的生产厂家进行了调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监总局令第27号)第五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NMPA)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机关网站,也是国家唯一药品相关信息权威公示媒体,根据该局公开批准的药品目录信息,截止2024年6月5日,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每片或粒含H(异烟肼)100mg,R(利福平)150mg)”的药品生产厂家只有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和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故采购人于2024年6月5日向上述四家公司发出了书面告知函邀请,要求各企业于2024年6月14日17:00分前回复是否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注明逾期未回复的视为不参与。截止2024年6月14日17:00分,仅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书面回函表示愿意参加本项目采购,其余三家公司均未回函。 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中学路6号
联系电话: 0288704620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孙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 028-86725927、028-86662797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