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36个试点县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的议定,我局对《关于发布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公告》(第1期公告)第二部分(即直接挂网采购价格)中的部分品种重新调整了投标报价指导价,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再次组织了报价、议价,并汇总后交我局审定,现将审核后的直接挂网采购价格即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共63个品种,153个剂型规格品(具体价格见附表)。试点县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销售时不得突破本公告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公告》(第1号公告)第二部分直接挂网采购价格(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废止。
三、对麦角咖啡因、乙酰唑胺、氨苯蝶啶、伤科接骨片和苏合香丸五个招标未成功的品种,本年度不再调整指导价。
四、关于参麦注射液价格问题。参麦注射液直接挂网采购后,不少医疗机构反映价格偏高,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电〔2010〕214号)精神,我局决定调低参麦注射液投标报价指导价,具体价格为:2ml,1.33元/支;5ml,3.13元/支;10ml,5.97元/支;15ml,8.70元/支;20ml,11.33元/支;50ml,26.47元/瓶;100ml,50.33元/瓶。请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重新组织报价、议价后,我局再重新发布最高零售价格。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基本药物直接挂网采购部分最终采购价格(最高零售价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