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请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本中心网站(www.gdmede.com.cn)完成报名品种的配送关系选定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定和确认时间:
(一)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报名品种选定和确定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二)其他报名的基本药物品种选定和确定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一)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药品生产企业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每个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不限;
(二)所有通过审核的报名品种都必须按时指定配送关系,指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
(三)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以便生产企业选择委托其他的配送企业。
附件:指定和确认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