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卖方会员:
根据《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工作方案》,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定期调整报价结果拟于8月24日-8月3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在线投诉,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投诉。限价确认等后续工作请关注药交网通知。公示信息查询路径:登录药交所平台-【药品管理】-【价格申报公示列表】
在线投诉路径:药交网官网(http://www.yjsds.com/)-首页右侧,点击【意见反馈】进行投诉。
【注意事项】
1、定期调整期间,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和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带量采购结果已执行,集采项目相关药品若之前参与限价挂网药品定期调整报价的,将不再公示相应的定期调整报价。
2、本次报价公示结束后,卖方会员仍未正确维护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结果将不予报送。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