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两种生物制品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确保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及免疫球蛋白采购合法、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山东省实施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邀请符合条件要求的经销商或企业前来参与遴选。
一、准入条件和要求
1.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必须进入山东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
2.疫苗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工作秩序,一经查实取消疫苗遴选准入资格。
二、报名程序
1.报名
请有意向的合格经销商或企业,在2025年7月14日17时前到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科登记。
2.提报材料
所有参与遴选的企业均须如实提报如下材料:
(1)疫苗生产企业资质等相关材料(附件1);
(2)遴选产品目录及特点说明(附件2);
(3)疫苗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疫苗生产单位公章。材料应于2025年7月21日17时前,送达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科,逾期未送达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遴选时间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5年7月底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并通报遴选结果。
联系人:殷艳宁
详细地址:山东省宁阳县欣街608号
联系电话:0538-5639811
附:
1.需提供的企业资质相关材料;
2.遴选产品目录及特点说明
3.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