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配送商,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的要求,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产品重新确定在我区医疗机构的配送关系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的品种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入围品种、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第一批广西常用低价药品挂网品种目录及补充挂网采购目录品种、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生产药品。
二、重新确定配送关系时间
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的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23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
三、参与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的当事人
已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生产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内,并且已经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配送商;广西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
四、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的工作要求
(一)所有参与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购、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集中挂网挂网采购及补充挂网采购、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的生产商,已经按2017年7月19日《关于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通知》要求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品种(见附件1)和配送商(见附件3)可重新确定配送关系。
(二)同一品种(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在每个设区市的所有公立医院(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重新确定最多不超过6个配送商(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基础输液最多不超过12家,生产商直接配送不占名额)。
(三)生产商、配送商的配送关系重新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原选定的配送商因违纪被处罚、关闭、停止经营、兼并、转让等客观原因被取消配送资格的可按程序变更。
(四)未选满配送名额的品种生产商可在采购周期内根据实际需要和市场情况逐步分批选满配送商名额。
(五)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重新确认的配送关系,在本单位采购目录中重新选择配送商;对于同一品种,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能由一家配送商进行配送,如配送不达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生产商选定的1-6家(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基础输液最多不超过12家)已承诺“两票制”的合格配送商中自行更换。
五、重新确定配送关系操作的注意事项
(一)生产商、配送商登录新版药品交易系统和新版基药交易系统进入配送关系确认子系统重新确定配送关系,如企业遗忘账号、密码的,须由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密码初始化申请(见附件4)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办理密码初始化。
(二)没有领过任何帐号的合格配送商,由被授权人(或重新委托其它代表)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是作为领取选配送系统账号密码使用,重新委托其他代表需要提供配送商出具的委托函(见附件5)】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领取账号密码。
(三)我中心已经在药品交易系统和基药交易系统的“配送关系确认系统”中,对已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品种进行标识,各配送商、公立医疗机构在确认配送关系时请留意查看标识,以免影响重新确定配送关系。
(四)重新确定配送关系的操作方法按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手册请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最新下载”处下载。
(五)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按附件备注要求澄清的品种(附件2),在系统内暂不标识已递交“两票制”承诺书,各配送商、公立医疗机构在确认配送关系时请留意。
附件:1.已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的品种(汇总表)
2.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需澄清的品种(汇总表)
3.已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的配送商名单
4.密码初始化申请函
5.配送商出具的委托函(领取账号密码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