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及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4210200004833[2024]01247;
2、预算金额:19060000.00元;最高限价:19054880.20元;
3、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电话:028-83888323;监督部门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4、采购品目: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大道北二段999号
联系方式:02883811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皓、蒋德林、刘燕、郑杰、高阳、姚玲
电话:028-8525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