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江西省国家基本药物药品招标工作已完成竞价议价和专家评议标程序,产生了中标候选品规并挂网公示。鉴于今年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试点,部分企业对有关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理解不透彻,经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因未投标和未报价而未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不包括同通用名不同剂型和规格有中标的品规,详见附件1),决定给予再次报价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2009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概不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只能在原限价内报价,超过原限价的报价作废。
(二)按上述规定时间由被授权投标人将密封的纸质报价材料加盖生产商骑缝公章或将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封口并加本人签名的纸质报价材料送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科。
(三)按《2009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规则,产生中标候选品规数。
(四) 纸质报价格式见附件2:《2009年度江西省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投标报价表》。
(五)请投标人认真考虑,本次报价即为2009年度基本药物招标最后一次报价机会。
联系电话:0791—8329405 0791—8325612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
1、未投标和未报价基本药物品种目录
2、2009年江西省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投标报价表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