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的有关规定,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和限价计算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和限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1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如有异议,请于7月24日17:3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投诉材料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诉材料。
联系电话:0791-8329405,0791-8325612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不符合2011年度江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投标要求的品规(包括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和确认不通过的品规;政府定价未备案的品规;有不良记录处理的品规)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