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有关工作部署,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竞价和医保谈判等品种再次联动报价结果。有关事项如下:
一、联动执行范围
(一)属于《关于再次开展原竞价和医保谈判等品种价格联动的通知》范围内的,截止7月26日24时已完成价格联动填报,并经企业在公示期间确认且无异议的或申投诉处理完成的药品(附件1)。
(二)企业未在《关于再次开展原竞价和医保谈判等品种价格联动的通知》要求的价格联动时间内申报,或在公示期自行选择放弃联动价格的药品,视为放弃其在广州平台挂网资格(附件2)。
(三)企业联动后被申投诉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未处理完成等情形),不在本次挂网范围(附件2)。
二、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将适时补充,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如有疑问,请径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工作日咨询电话020-28866464(8:30-12:00,14:00-17:30)。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