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行为,维护医院、患者和供应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用药供应,提高我院中药饮片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中药饮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就小包装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采购
2. 招标的内容:医院在用中药饮片品种(详见附件),可参与全部品种投标或部分投标,但部分投标不少于招标品种的三分之二。
3. 标书获得方法: 凡有意参加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 2017 年 6月5日9 时 0分至2017年6月12 日9时0分期间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见附件)。
4. 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将所有投标文件按要求封装,于2017年6月12日17时0分之前送达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行政楼七楼药剂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饮片;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3)委托中药饮片生产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 证书》;
(4)供应商应配备足够库存饮片,能供应多种包装规格(如3、5、10、15g等),能够按医院的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24h 内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需饮片需在4h 内配送到位;
(5)3 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6月12日 09:00 前咨询药剂科办公室,电话0755-84816842,逾期不予受理。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重要提示: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网站,招标人在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时间、地点和样品目录另行通知,请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
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文件.doc
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品种目录.xls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