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属于(医保发【2018】17号)文件范围内,但未纳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现开放平台申报企业及产品信息(详见附件2)。已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和省际联盟专项采购中申报的产品无需再次申报。
现场报名及网上申报有关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未办理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丢失的企业,需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方可进行申报。
2、已经办理过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不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登陆采购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3、曾以集团公司名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其所属生产企业须重新进行现场报名并分别办理CA数字证书。
(二)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6日
(三)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四)需携带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五)网上申报时间和方法
2018年10月24日开始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凭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登陆“药品资审系统”,按要求填报企业电子信息和每个申报产品的电子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17时。如有变动,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告为准。
附件1:《需申报产品信息品种目录》
附件2: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内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3:申报需携带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附法人代表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