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开展了2018年度第三批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现将符合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标准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申(投)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注册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价格信息、入市价及校验结果。
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基础库”子系统“通知公告”模块查看。
二、 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17:30。
三、 产品信息公示及申(投)诉
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
四、 其他事项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 ,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专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