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关于加强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要求,我县将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必须为已列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程序
1.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提交申报资料。
2.县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组织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由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结合入选数量,遴选入围疫苗产品。
三、遴选疫苗品种
1.甲肝疫苗
2.乙肝疫苗
3.戊肝疫苗
4.破伤风疫苗
5.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6.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7.乙脑灭活疫苗
8.流感疫苗
9.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0.带状疱疹疫苗
1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2.轮状病毒疫苗
13.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4.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5.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以5支装价格参与遴选)
16.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17.HPV疫苗
18.新冠疫苗
四、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公司或相应销售公司社保参保证明(2025年6月-12月)。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证书复印件。
4.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批次批签发免疫原性报告。
5.提供近三年以来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的信用报告。
6.疫苗产品供货方式材料:如配送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或江苏省内代储代运等相关证明材料。
7.与申报疫苗种类相关的最新有效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8.提供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及产品质量方面问题的证明材料。
9.涟水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
10.退货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11.廉政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附件3)。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扫描件报至指定邮箱。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1月30日-2月5日
六、注意事项
1.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务必在2026年2月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资料,逾期未提交视为主动放弃。
2.参与遴选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企业)需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资料造假,将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
3.文件按产品单独装订成册,分装密封袋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资料封面应标明“涟水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资料”。
4.遴选会议将在所有资料审核结束后进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涟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清涟大道26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223400
联系电话:18752326044,邮箱:hb1650@outlook.com。
附件1涟水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docx
附件2退货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3廉政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