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办《关于启动实施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6﹞22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发〔2016〕200号)精神,我委严格按照《阿拉善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新增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的公告》(阿卫计函发〔2016〕270号),对报名遴选的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 通过审核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17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三、其他事宜
若对本次遴选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各单位或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00
受理电话:阿拉善盟药品器械采购服务中0483-8331136
举报电话:阿拉善盟卫生计生委 0483-8347702
阿拉善盟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