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药监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配送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至2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选择“2023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考核结果”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