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山西省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增补和信息变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投标企业尽快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网址: http://www.sxyxcg.com/ )”数据查询系统进行核对,如无本企业投标药品信息或信息有误,需将纸质材料尽快报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增补或变更。
二、采购范围:全省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除下述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外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规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公布的价格,凡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未包括的剂型,如生产企业没有参加我省2010年度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可参加本年度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
三、不进行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
(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中的药品、剂型和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中的药品、剂型。
(二)山西省医疗机构2010年度直接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品种,直接采购目录请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sxyxcg.com/)。
(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
(四)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及其它规定暂不竞价的药品品种。
四、增补或变更信息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 增补和变更药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
3. 药品说明书原件(口服剂型需能说明包装数量)
4. 如果内容变更,另需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二)材料装订要求
1. 每一个药品品规的《药品注册批件》和药品说明书必须相对应。
2. 所有药品材料按汇总表流水号顺序装订。
(三)材料递交方式:
增补或变更信息纸质材料可面交或邮寄,办公现场不接收传真。
五、材料递交日期: 2010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
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小南关街8号
今日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原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培训部)
邮编:030012
电话:0351-7553245 7553254
附件:1.增补药品信息汇总表.doc
2.变更药品信息汇总表.doc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