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交易数据信息安全,根据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生产经营企业须通过CA数字证书(U-key),作为唯一合法化电子标识,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遴选配送、确认配送等操作。现将集中申领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在平台注册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注:CA数字证书包括单位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
二、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生产、经营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场办理: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或提供旧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5.HNXACA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两份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6.信息采集表(须法人按要求亲笔签名,使用黑色签字笔,笔号为1.0,见附件三);
7.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填写《HNXACA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二联,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二)用户递交《HNXACA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缴费。
(三)由CA数字认证中心审核用户办理数字证书的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则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并将密钥(电子钥匙)交付用户。
若用户需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以上流程办理变更;若丢失密钥,需按照以上流程申请补办,同时办理注销原有数字证书申请。
(四)办理CA数字证书之后,初次使用需登录系统下载CA证书驱动(见附件四)并进行安装。
四、注意事项
(一)用户办理证书提供的公章原件,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法定公章,保证公章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二)信息采集表中签名采集必须由法人按要求亲笔签名(电子标书签名将按该签名为准)。
(三)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CA证书或原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2018年1月1日起将停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
办理时间:由于集中办理人员较多,请各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前往领取:
时间: 9月18日至9月22日
省份:河南省。
时间: 9月25日至9月30日
省份: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河北省、陕西省、山西省。
时间: 10月9日至10月13日
省份: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广西、福建省、海南省、贵州、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
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20日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宁夏、甘肃省、新疆、青海、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国外。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十五楼
联系方式:
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0371-96596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1-86095989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oc
附件二:HNXACA单位数字证书登记申请表.doc
附件三:信息采集表 .doc
附件四:CA证书驱动.zip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