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要求,我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组织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本次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2008年度卫生部全国高值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产品。各地应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采购周期为1年。成交候选品种目录详细信息请登陆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集中采购网(http://jzcg.medicalbridge.com.cn)查询。
二、全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采购《目录》中的产品。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合同,不得另行采购《目录》外的同类产品。确需采购《目录》外同类产品的,应首先报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卫生部集中采购机构(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采购。
三、《目录》中的产品价格为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各地不得再组织对《目录》内产品集中采购和议价。
四、请各地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我部,同时,我部也将适时对采购工作开展督查。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联系人:庄宁
联系电话:010—68792156
传真:010—68792157
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联系人:李宁、王坤
联系电话:010—88393919、010—88393916
传真:010—88393914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