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54号)的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尽快上传“信用承诺书”等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详情见:https://yycg.hnsggzy.com/HomePage/ShowDetailPage.aspx 上传承诺书方式: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企业分别登录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相关系统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基础数据库”)信用评价制度管理页面“上传承诺书”模块下载填写《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后制作为PDF文件,并使用“湖南CA--电子签章系统”软件加盖电子印章完成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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