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总后勤部《关于加强新时期军队药品工作的意见》和《军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精神,现对广州军区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部分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采购,欢迎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项目。
一、集中采购主体:广州军区(五省: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海南)医疗机构共28家
二、集中采购范围:
(1)药品:除毒麻精放、疫苗等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广州军区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
(2)医用耗材:心脏起搏器、介入耗材、骨科耗材、人工关节、医用高分子及制品、手术室医用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常用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脑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等其他类耗材。
检验试剂:含专机专用试剂;
具体目录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
四、配送企业要求(具体情况见采购文件)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邀请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参与,遴选工作将在集中采购之前进行。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配送企业不进行遴选,由供应商自行选择。
五、本次项目预计将于5月初发布集中采购公告。敬请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关注http://mlgz.emedchina.net网上正式通知。
六、经办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510110)
联 系 人:古先生、郝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83、22268996
传 真:(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