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医药采购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使交易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活动,建立以“公开为手段,以见证为核心”的交易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医药采购交易见证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推进部门协同管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确保监督到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41号)提出: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不断优化见证服务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见证服务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9日(星期三)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1-68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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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1108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社会事业资源交易处)。
(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