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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纳入申请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3年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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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或国内一级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保障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实施,更好地满足参保患者的购药需求,提高谈判药的可及性,根据《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近期我局将开展2022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遴选评审工作,现公开接受企业纳入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药品范围

(一)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中未参与过我省“双通道”单行支付遴选的品种及其仿制药(已参与过的品种目录见附件);

(二)已纳入我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的仿制药;

(三)我省原特药药品及其仿制药;

(四)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由协议期内转为常规乙类管理的药品及其仿制药。

以上四种可申报类型的仿制药都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获批上市,与原研药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医保目录剂型的的仿制药。

二、申请所需资料

(一)对我局申请纳入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的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基本情况、临床疗效(与同通用名品种的对比情况),是否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121种罕见病治疗药品;

2.纳入外省省级特药或“双通道”管理(不含门特)省份数量及文件依据;

3.在湘进院情况(含正式进院和临时采购情况,需提供相关依据)、2019-2021年三年在湘销售总体情况(含历年的销售总人次、销售总金额和省内地域分布);

4.仿制药需提供与原研药同质量层次的依据(提供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证明);

5.当前全国最低价和申请纳入湖南省“双通道”管理的价格;

6.申请意愿及原因、服务承诺及慈善赠药等惠民措施(需逐条提出实质性的举措)。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承诺书》。(见附件)

(三)《2022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申请信息表》(需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资料受理时间

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8日

地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六楼609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资料(需胶装成册),在受理时限内将资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我局,原则上为法人授权人当面提交(价格信息可密封),特殊情况不能当面提交的,需电话报备并确定资料受理情况。

(二)因企业资料提供不全、遗漏而未在受理时间内补全或超受理时间提交的,我局一概不予受理,由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三)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并按我局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原则,综合考虑市场销售情况、申请纳入价格(为重要评审指标)及临床需要情况等因素开展遴选和评审工作。

工作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 曹亮

联系电话:0731-8490044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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